1、 等水膠比法;摻礦物摻合料后的水膠比與未摻礦物摻合料時的水灰比值相同,即簡單等量取代。因礦物摻合料密度小,使漿體體積變大,即漿骨比增大,對混凝土體 積穩定性的不利。此外,因粉煤灰反應速率和反應率低,混凝土早期漿體水灰比增大,摻粉煤灰時,不能采用不變的等水膠比,必須降低水膠比才能更好地發揮粉煤 灰的作用。
2、超量取代法;有關配合比的規范中提出粉煤灰的“超量取代法”,即在能被接受的摻量范圍取代水泥,另多摻一部分取代砂子。實際上因為細度量級的差別在功能上粉煤灰并不是“砂”仍然是膠凝材料。
3、等漿體體積法;礦物摻合料密度小于水泥的密度,按質量摻入時,混凝土漿體體積會增大,按等漿體設計,可有利于保持混凝土的體積穩定性不變。玉墻建材表明,按等漿體體積法計算的摻不同量粉煤灰的混凝土配合比,與按等水膠比計算的相比,混凝土強度和抗滲性都有很大提高。
4、加水平構造筋,提高梁的抗裂性。
5、嚴格控制灌漿料拌合物的坍落度,在現場對每一車灌漿料都進行坍落度檢測,發現異常,立即退貨,并做好記錄,防止因灌漿料坍落度過大而引起收縮裂縫。